選址、傳輸和環境保護 (STEP) 部門分為兩個專案領域和六個分支機構。
電廠計劃
發電廠計畫有 4 個環境審查類別,透過選址與環境部門和安全與可靠性部門之間的矩陣結構進行管理,並得到工程部門的支持。
選址及環境科 進行獨立的實地調查;準備深入的環境分析;幫助確保獲得許可的發電廠在建設、運營和退役期間滿足認證條件;並向加州美洲原住民部落進行外展活動。
工程分公司 準備深入的空氣品質、地球科學和設施設計分析,評估並提供有關發電廠建設、運營和退役的專家證詞。
安全可靠性分會 管理 CEC 管轄發電廠的合規性和執行情況,包括對發電廠設計、營運或性能的任何專案變更。該分支機構還領導了一項全面的檢查計劃,以驗證該發電廠是否符合其 CEC 許可證。檢查的重點是工人安全、消防安全、危險物質管理、現場人身安全以及許可證的其他條件。
再生能源和電力規劃計劃
再生能源和電力規劃計劃是 CEC 的清潔能源實施規劃計劃,對再生能源組合標準的規劃、制定和實施、海上風能開發、土地利用規劃和其他行政職責擁有主要政策制定權。該計劃由三個分支機構支持。
氣候倡議處 提供客觀和專家的分析,制定和管理能源政策和激勵計劃,以服務公共利益並解決法定任務,包括海上風能開發計劃、太陽能、陸地風能和儲存以及輸電規劃的土地利用屏障。
再生能源組合標準分會 與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共同管理該州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可再生能源組合標準(RPS),以確保該州的公用事業公司向消費者披露電力供應組合,提供資金和計劃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並跟踪該州實現再生能源目標的進展。
數據分析與整合分部 管理 STEP 的所有預算、合約、機構間協議和工作授權、GIS 繪圖、資料建模以及公共使用工具(例如我們的程式儀表板)的開發。
STEP 是加州擬建和營運的所有 50 兆瓦及以上發電廠的主要環境許可機構。該權限還涵蓋項目的相關基礎設施,例如輸電線路、天然氣線路和供水管。此流程的功能相當於 CEQA 審查,包括與地方、州和聯邦機構的協調,以確保納入這些機構的許可要求。
Cat 1. 纜線 – 新能源設施項目的許可,包括認證申請(AFC)流程,這是一個與CEQA「功能等效」的認證監管計劃;並產生在功能上等同於環境影響報告 (EIR) 的環境評估文件,以及要求合格設施提供「EIR+」文件的 AB 205 的「選擇加入」指令。
Cat 2. 纜線 – 對持有 CEC 許可證的設施(例如根據 AFC 或選擇加入流程獲得許可的設施)進行認證變更。這些請願書需要進行環境審查。對於 AFC,此審查是 CEC CEQA 等效計劃的一部分,並根據第 20 章第 1769 節進行;對於選擇加入,此審查依據 CEQA 和 Title 20。
Cat 3. 纜線 - 其他環境審查,包括AB 205 戰略可靠性儲備的組成部分,專門針對大宗電網投資,稱為分佈式電力備用資產計劃(或DEBA),用於現有發電機的效率升級、維護和清潔容量以及認證潛在的 RPS - e。
Cat 4. 纜線 – 小型發電廠豁免 (SPPE) – CEC 可以免除其許可機構頒發的不超過 100 MW 的火力發電廠。 CEC 的審查是根據 CEQA 和第 20 條進行的。 EIR 已準備好支持豁免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