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地圖旨在幫助加州能源委員會 REV 2.0 撥款資助機會 (GFO) 的潛在申請人確定符合電動車 (EV) 基礎設施部署條件的項目地點,具體如下: REV 2.0 GFO 手冊。地圖顯示了幾個圖層,代表了此資助機會的場地資格要求:

  • 符合條件的農村和農村中心地塊
  • 弱勢群體 (DAC) 和/或低收入群體 (LIC),由參議院法案 (SB) 535 和議會法案 (AB) 1550 定義,並由加州環境保護局 (CalEPA) 和加州空氣資源委員會 (CARB) 指定

符合此 GFO 資格的場地必須位於鄉村地區或鄉村中心地區。此外,擬議項目中至少 50% 的電動車充電埠也必須位於 DAC 和/或 LIC 內。

觀眾可以顯示鄉村地區、鄉村中心地區以及加州指定的 DAC 和/或 LIC。

該地圖將首先顯示符合 REV 2.0 GFO 資格的農村和農村中心區域。檢視者可以點選地圖圖層選單中的圖層來開啟 DAC 和/或 LIC 圖層。圖例將顯示已開啟的圖層。地圖中有一個搜尋工具,觀眾可以輸入地址並在地圖上找到該地址。您可以在“關於”部分找到有關地圖的更多資訊。查看者可以從 REV 2.0 資格地圖頁面的「資料附加資訊」下載地圖檔案。

鄉村中心
人口少於 50,000 的連續城市區域。城市人口普查區是指至少 10% 的土地面積被人口普查局根據 2020 年城市化區域標準指定為城市的地區。農村中心人口普查區符合 REV 2.0 的資格。

鄉村
非城市或鄉村中心的人口普查區。農村人口普查區符合 REV 2.0 的資格。

弱勢群體(DAC)
受多種污染源負擔過重且人口特徵使其對污染更為敏感的社區。根據參議院第 535 號法案,由加州環境保護局指定。

低收入社區 (LIC)
人口普查區的家庭收入中位數等於或低於全州收入中位數的 80%,或家庭收入中位數等於或低於住房和社區發展部根據《加州健康與安全法》第 50093 條制定的州收入限制清單中指定的低收入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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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IIU@energy.c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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