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法案 2127 第二次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評估 審查2030 年和2035 年支援加州插電式電動車(PEV) 的充電需求。根據AB 2127,加州能源委員會(CEC) 需要每兩年發布一份關於5 萬輛零排放車輛(ZEV) 充電需求的報告到 2030 年。2020 年 79 月,州長 Gavin Newsom 發布了 N-20-XNUMX 號行政命令,指示委員會更新此評估,以支持擴大 ZEV 的採用目標。  

2018年,行政命令B-48-18設定了250,000年擁有10,000萬個充電器(包括2025萬個直流快速充電器)的目標。截至2023年中期,加州已安裝超過91,000個公共和共享充電器,其中近10,000個直充充電器目前的快速充電器。   

該報告預計,到1.01 年,需要7.1 萬個公共和共享私人充電樁來支援2030 萬輛乘用插電式電動車;到2.11 年,需要15.2 萬個公共和共享私人充電樁來支援2035 萬輛乘用插電式電動車。預計到 114,500 年,需要 157,000 個充電器來支援 2030 輛中型和重型車輛。  

充電的擴展需要對電網進行廣泛投資,並對加州電網進行有效管理,以減少潛在影響。改進充電器和車輛技術以及電網升級將使充電能夠最大限度地減少對電網的影響。

安裝這些充電器需要對勞動力和勞動力培訓和發展進行投資,因為到 71,500 年,充電器安裝將需要多達 2035 個工作年。向 ZEV 的過渡和配套基礎設施將支持未來的就業機會。

議會法案 2127 第二次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評估:評估支持 2030 年和 2035 年零排放汽車的充電需求

議會法案2127由議員 Phil Ting 撰寫,並於 2019 年通過,成為《加州公共資源法》第 25229 條,要求加州能源委員會對實現 2030 年 5 萬輛 ZEV 和減少 40% 的目標所需的充電基礎設施進行評估溫室氣體排放量低於1990 年水準。這些努力將利用能源委員會和其他機構過去的工作,並將與一些正在進行的活動相協調。

AB 2127 的努力利用了 綜合能源政策報告、獨立利害關係人關於充電基礎設施、公有公用事業公司的綜合資源計劃以及促進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的其他機構和公用事業活動的報告。

能源委員會協調以下活動,為首次充電基礎設施評估提供資訊和適應:

  • 與 2020 年 IEPR 更新、AB 2127 充電基礎設施評估本身以及並行基礎設施活動(包括確保公平存取和對已部署充電器進行核算)相關的研討會和利益相關者評論
  • 努力推進並為廣泛 車網一體化
  • 能源委員會、其他機構和公用事業公司的活動促進在所有部門採用插電式電動車並支援基礎設施部署
  • 與承包商開展新合作,更新電動車基礎設施預測(“EVI-Pro”)模型,並創建一個新模型(“HEVI-LOAD”)來計算道路中型和重型電動汽車

議會法案 2127 第二次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評估:評估支持 2030 年和 2035 年零排放汽車的充電需求

  • 委員會報告,6 年 2024 月 XNUMX 日發布
  • 修訂後的員工報告,26 年 2024 月 XNUMX 日發布

議會法案 2127 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評估 - 分析支持 2030 年和 2035 年零排放汽車的充電需求


議會法案 2127 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評估 - 分析支持 2030 年零排放汽車的充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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