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能源委員會於2007 年XNUMX 月批准了《加州指南》或《減少風能發展對鳥類和蝙蝠的影響指南》。旨在解決能源委員會和加州魚類和野生動物部(CDFW) 工作人員自那時以來收到的許多問題我們整理了這些較常見問題的答案。
1. 是什麼促使製定本指南,其目的為何?
該指南的想法源自加州能源委員會 2005年綜合能源政策報告 (IEPR),該文件每隔一年發布一次,作為評估和預測工具,幫助指導加州能源政策。 2005 年的 IEPR 意識到,有關傷害猛禽和其他鳥類的風能計畫的潛在爭議可能會減緩加州再生能源的發展。
2006 年 XNUMX 月,加州奧杜邦和美國風能協會 (AWEA) 主辦的研討會進一步推廣了製定風能/野生動物指南的建議。會議的許多與會者鼓勵能源委員會和 CDFW 進行合作,並聽取來自所有興趣的各方,並制定自願的全州指南來解決風力發電的選址、運營和緩解問題,以減少其對鳥類和蝙蝠的影響。
該指南由能源委員會和CDFW 於2007 年18 月完成。指南制定過程歷時XNUMX 個月,涉及全州(薩克拉門托、貝克斯菲爾德、利弗莫爾和河濱)八次公共研討會/聽證會以及對指南三份草案的公開審查。
該指南為該州風能設施的研究、選址和運作提供了一致、科學合理的建議,同時避免、最大限度地減少和減輕該發展對鳥類和蝙蝠的影響。
2. 法律是否強制要求使用《加州風能發展計畫指南》?
該指南僅供參考,其使用是自願的。然而,加州風能設施的審批程序受到許多非自願法律的管轄。其中一項法律是《加州環境品質法案》(CEQA),該法案要求加州公共機構決策者(如縣和市)記錄並考慮其行為(例如批准風能計畫)對環境的影響。與風能計畫許可相關的其他州和聯邦野生動物保護法將在本指南第 2 章第 30-35 頁中討論。指南中推薦的方法將幫助風能開發商獲得有關影響和緩解措施的信息,這些信息將適用於 CEQA 審查和許可程序以及州和聯邦野生動物保護法。
3. 加州哪些機構核發風能開發許可證?
縣、市、土地管理局和美國林業局(如果涉及聯邦土地)等聯邦機構以及有時公用事業公司是批准其管轄範圍內風能項目的「牽頭機構」。對於受《加州環境品質法案》(CEQA) 約束的風能專案(大多數公用事業規模的大型風力渦輪機的建設都屬於這種情況),牽頭機構必須在確定是否需要負面聲明或環境影響報告之前諮詢CDFW 。項目所需的(即“早期諮詢”,《公共資源法典》§21080.3)。此外,牽頭機構必須諮詢受託人和負責機構以及其他可能對專案具有法律管轄權的公共機構(《公共資源法》第 §21153 條)。
加州能源委員會和CDFW 不授予風能開發許可,但CDFW 是一個受託機構,對魚類、野生動物、本土植物以及這些物種和物種的生物可持續種群所必需的棲息地的養護、保護和管理擁有管轄權。有權監管可能影響這些資源的活動。 CDFW 利用其生物學專業知識來審查和評論該計畫對野生動物的影響,並向領導機構提出有關保護這些資源的建議(《魚類和野生動物法》第 §1802 條)。如果專案可能「捕獲」被列為受威脅或瀕危物種,申請人應向CDFW 諮詢是否需要附帶捕獲許可證,並避免、盡量減少和補償任何捕獲(《魚類和野生動物法》第2081(b ) 條) )。
4. 風能開發對環境不是有好處嗎?為什麼在需要如此多的研究時沒有考慮到這一點?
與化石燃料發電相比,風能對環境的影響較小,因為它是可再生的,並且不會排放溫室氣體。 《加州環境品質法案》(CEQA) 為牽頭機構在決定是否批准專案時提供了考慮此類環境效益的機會。然而,這些牽頭機構在批准任何項目之前還必須考慮其影響。該指南提供了建議的研究方法,以收集領導機構所需的信息,以評估風能計畫對野生動物的影響,並根據 CEQA 的要求,權衡這些影響與環境效益。其他州和聯邦野生動物法也要求進行此類影響評估。使用指南中推薦的方法將有助於風能開發人員獲得有關影響和緩解措施的信息,這些資訊將適用於 CEQA 許可程序和野生動物保護法。
5. 當其他類型的開發項目殺死更多鳥類並且可能無法減輕鳥類影響時,為什麼要關注風能產業?在許可過程中所需的資訊量方面,風能開發是否遵循不同的標準?
除少數例外情況外,《加州環境品質法》和加州野生動物保護法一般適用於該州所有擬議項目。所有大型能源項目,包括燃氣發電廠、太陽能熱發電和水力發電,都必須經過環境審查和批准程序。本指南建議的方法與其他公用事業規模能源開發的環境審查要求一致,不反映任何不同的標準。
6. 為什麼對於使用新一代渦輪機的專案需要進行鳥類和蝙蝠研究,因為新一代渦輪機更高且轉子速度較慢?這些新型渦輪機對鳥類的影響不是小得多嗎?
在加州早期風能開發期間,渦輪機相對較小,間隔很近,轉子高速旋轉。 1980年代安裝在阿爾塔蒙特山口風資源區、聖戈爾戈尼奧和特哈查皮的風力渦輪機裝置容量一般在100千瓦左右,從地面到伸出的轉子尖端的高度約為50英尺,葉片四處旋轉每分鐘 30 轉 (rpm)。新一代渦輪機(裝置容量約 1.5 兆瓦)從地面到轉子尖端的高度可達 450 英尺,轉速較低,範圍為 15-27 rpm,尖端速度約為 200 英尺/秒。
許多研究人員推測,這些新一代更高的渦輪機將減少對野生動物的影響,部分原因是鳥類能夠更好地看到並避開旋轉速度較慢的葉片。由於在「重新供電」地點進行了研究,其中舊的渦輪機被新的大型渦輪機取代,看來對金雕等一些物種的影響有所減少。然而,對紅尾鷹和美洲紅隼等猛禽的影響似乎並沒有減少。其他研究人員分析了蝙蝠死亡率數據與渦輪機高度的函數關係,發現隨著渦輪機高度的增加,更多的蝙蝠被殺死,可能是因為更高的渦輪機進入了遷徙蝙蝠使用的空域。
許多因素會影響風力資源區鳥類和蝙蝠的碰撞風險,包括渦輪機變數(尺寸、轉速、運行時間、轉子掃掠面積、間距、塔架類型)、棲息地和鳥類/蝙蝠的使用。目前正在進行研究,以澄清哪些因素可能是鳥類和蝙蝠死亡的一致預測因素,但可能永遠不可能假設特定的渦輪機類型如此無風險,以至於不需要研究來評估該風險。
7. 指南建議根據初步現場評估的資訊將項目分為四組之一。這些類別應該提供一個總體框架,以幫助確定進行影響評估所需的研究工作水準。這四類項目打算如何使用?
這四個類別涵蓋了一系列場地,從那些需要很少或不需要額外資訊來估計影響的場地(第1 類)到禁止風能開發的區域,因為現有資訊表明該場地非常敏感且具有潛在的風險。影響非常高(4 類)。這些類別旨在幫助風能開發商和其他利害關係人確定評估風能專案影響和製定緩解措施所需的監測類型和水平。這些類別包含兩個概念:1)場地的敏感性或鳥類和蝙蝠碰撞死亡的潛在風險或潛在影響,以及 2)有關鳥類和蝙蝠使用場地的不確定性程度(可用資訊)。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必須結合起來確定站點所需的監控等級。例如,某個站點可能看起來風險較低;但如果有關該地點的資訊很少,因此不確定性很高,則儘管風險明顯較低,但可能需要進行標準水準的監控。如果某個地點具有產生高水平影響的潛力,並且該地點有大量可用信息,則由於可用信息的存在,不確定性水平較低。這可能意味著幾乎不需要監測,或需要特殊情況監測來嘗試確定減少影響的方法。
請記住,每個網站都是獨一無二的。不要陷入試圖將每個項目歸類為某一類別的困境。每個地點的監測要求必須根據其自身的物種、棲息地和現有資訊來考慮。在有幫助的範圍內利用這些類別,並酌情諮詢加州魚類和野生動物部、許可機構、其他機構和利益相關者,以最終確定適合該地點的監測等級。
8. 本指南是否允許擬議工程地點的研究工作水準有差異?哪些情況可能需要在擬議的風能項目地點進行或多或少的許可前研究?
該指南允許預先許可和營運監控的類型和範圍有所不同。請記住,每個專案地點都是獨一無二的,具有不同的物種、棲息地、鳥類和蝙蝠對地點的使用、地形和其他變數。每個地點收集的資訊應足以就影響和緩解做出明智的決策。理想情況下,資訊收集應使用指南中推薦的方法,因為使用標準化一致的方法使我們能夠應用從使用類似方法的其他項目中學到的經驗教訓。然而,可以使用指南中未推薦的其他方法,只要它們能夠得到支持或證明其合理性,並且其使用得到審查和許可機構和其他適當利益相關者的批准。
某些情況可能需要在擬議的風能項目地點進行或多或少的許可前研究工作。例如,可能需要在已知支持高猛禽密度但從未進行過一致或科學研究的地點進行更多的許可前研究。這樣的區域需要對猛禽使用情況進行研究,以便將「30 分鐘鳥類使用計數」與其他先前監測的地點進行比較,這些地點也收集了類似的數據以及猛禽死亡數據。如果確定有大量猛禽使用該地點,則可能需要進行額外的研究來確定應避免的地點以減少碰撞。這些類型的決定應由審查和許可機構以及其他適當的利害關係人進行討論並達成一致。適當減少研究的一個例子是先前已研究過風能開發的地點,以便可以獲得有關每 30 分鐘計數鳥類使用情況的信息,並且利益相關者可以同意不需要進行額外的監測。
9. 該指南建議在風資源區進行作業監測時,屍體搜索間隔為 14 天,但我看到其他研究中也使用了其他間隔。屍體搜查多久進行一次?
雖然指南建議兩年內大約每兩週進行一次屍體搜索,但搜索頻率可能需要根據屍體清除率、目標物種、地形和其他特定地點因素進行調整。對於大多數屍體在兩三天內被清除的地點來說,兩週的間隔可能太長,或者如果死鳥或蝙蝠一次數週都沒有被觸及,則可能不必要地頻繁。在分析試點清理試驗的結果並諮詢美國魚類和野生動物管理局 (USFWS)、CDFW 以及其他知識淵博的科學家和適當的利益相關者後,確定屍體搜索的頻率。
10.《指引》是否建議每個項目都編製環境影響報告書?
不,該指南只是為市縣等領導機構提供了工具,以便他們就項目所需的環境審查水平做出明智的決定。 《指南》並未建議主導機構要求所有風電項目編製環境影響報告。牽頭機構應根據每個項目進行適當級別的 CEQA 審查。例如,如果許可前評估令人信服地證明,透過緩解措施,該計畫對鳥類、蝙蝠和其他資源的影響不會太大;牽頭機構可以考慮使用減輕負面聲明。
11. 為什麼《指導方針》沒有規定「絕對豁免」或某種方式來快速批准相對較小的風能項目或那些靠近現有項目的項目?
「絕對豁免」是指豁免 CEQA 要求的環境影響分析流程。當影響被認為是輕微和常規時,通常使用它,例如重新鋪設城市街道或建造單戶住宅。公用事業規模的風能專案多種多樣,可能會產生太多影響,不僅僅是鳥類和蝙蝠,因此無法例行考慮將整個類別的風能專案免除 CEQA 要求的徹底環境審查。牽頭機構就環境審查的層級做出決定。在指南中推薦 CEQA 決定是不合適的。
12. 該指南是否涉及小型風能係統,例如用於單戶住宅的風能係統?
該指南重點關注大型公用事業規模風力資源區的開發(例如,在 75 英畝的土地上建造 1.5 個 200 兆瓦、2,000 英尺高的渦輪機的項目),而不是安裝小型渦輪機(例如,建在住宅附近的單一50 kW、75 英尺渦輪機)。然而,指南中建議的一些減少對野生動物影響的措施也可能適用於小規模風力開發。這些措施包括但可能不限於:
- 盡量減少使用拉索來支撐塔,因為鳥類可能會因與拉索碰撞而死亡,特別是在夜間或能見度低的情況下。
- 避免在可能吸引野生動物的區域(例如河岸棲息地或池塘)安裝風力渦輪機。
13. 是否按照指南中的建議,所有建議的風能站點都需要四個季節的鳥類利用資訊?難道不能使用文獻或模型中的資訊來推斷鳥類和蝙蝠的使用情況,而不是對每個項目區域進行昂貴的研究嗎?
加州氣候多變,鳥類和蝙蝠的用途也各不相同,通常無法透過文獻或模型中的資訊充分捕捉各個地點的變化。該指南建議在一年中的所有季節進行監測,因為鳥類和蝙蝠的種類和數量隨著加州的季節而變化。加州大部分地區冬季溫和,許多鳥類和蝙蝠全年棲息,許多來自北方氣候的物種在這裡越冬。冬季多雪的高海拔地區冬季鳥類或蝙蝠的使用量可能較低,而春季和夏季的繁殖族群可能會增加。
如果現有資訊提供了有關全年鳥類和蝙蝠使用的充分信息,則該指南可對標準化監測水平進行減少和調整。如果 CDFW、許可機構和其他相關利益相關者認為文獻和模型中的資訊提供了可信、相關和充分的信息,則可以使用文獻和模型中的信息。
14. 為什麼指南建議在加州所有建議的風能項目中進行相同類型的研究?針對每種情況應用最佳的研究方法不是更好嗎?
該指南對許多建議的研究方法都有具體規定,因為如果各方對如何合理努力收集足夠的資訊以避免和盡量減少對鳥類和蝙蝠的潛在影響有共識,就會減少延誤和衝突。此外,調查技術的一致性將有助於透過使用類似的方法和指標對整個加州的風能項目進行比較。指南中建議的研究方案足夠靈活,可以適應每個地點的獨特特徵,並且在整個文件中,有許多建議在製定許可前和運營研究的研究設計時考慮現有數據和當地條件。
15. 為什麼我們關心風能計畫對蝙蝠的影響?
小長鼻蝙蝠是目前唯一被聯邦瀕危物種法(瀕危物種)列為加州蝙蝠的物種。有幾種被國家視為“特別關注的物種”,因為已知它們的數量正在減少。這些值得關注的蝙蝠物種包括西部紅蝙蝠,該蝙蝠已在加州風資源區被記錄為死亡病例。 CEQA 要求對潛在的重大影響進行單獨和累積評估。一個項目可能會對某個物種產生重大影響,無論該物種是否被列入名單,這取決於項目的規模。魚類和野生動物法規要求 CDFW 制定標準和程序來維護和保護所有野生動物族群,而不僅僅是特殊地位物種。蝙蝠是長壽的哺乳動物,天敵很少,繁殖率低,族群成長緩慢。因此,蝙蝠專家表示擔心,與風力渦輪機碰撞造成的持續高死亡率可能會對蝙蝠族群產生潛在的重大影響。
16. 沒有證據顯示有關蝙蝠活動的聲學偵測資料可以提供任何有關運作對蝙蝠影響的跡象。為什麼指南建議收集此類數據?
據蝙蝠專家稱,《指南》中建議的被動聲學調查通過在擬議的風能地點建立季節性蝙蝠活動的基線模式,提供有用的許可前資訊。目前,加州和全國各地正在進行研究,以進一步調查擬議風力渦輪機地點的聲學監測與蝙蝠死亡之間的相關性。當指南最終修訂時,這項研究的結果將根據需要納入許可前建議中,以評估蝙蝠的潛在風險。
17. 本指南不建議每個項目都使用雷達來確定對夜間活動的鳥類和蝙蝠的潛在影響。為什麼不將此工具用於所有風能項目?
雷達調查可用於統計經過擬議項目區域的夜間遷徙者數量以及確定飛行路徑的高度、方向和位置。然而,此類調查相對昂貴,並且無法在物種層級上識別鳥類或可靠地區分鳥類與蝙蝠,因此並非每個項目都保證使用它們。對於初步現場調查表明對夜間遷徙動物有潛在風險的項目,指南建議尋求熟悉雷達操作和局限性的專家的建議,以及有關該項目對夜間飛行動物潛在影響的具體問題的建議。
18. 什麼對鳥類和蝙蝠有重大影響?
根據《加州環境品質法案》(CEQA),如果擬議項目將滿足以下條件,則對生物資源的影響被視為「重大」:
- 對地方或區域計劃、政策或法規或 CDFW 或 USFWS 中確定為候選物種、敏感物種或特殊地位物種的任何物種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無論是直接還是透過棲息地改變。
- 對 CDFW 或 USFWS 地方或區域計劃、政策或法規中確定的任何河岸棲息地或其他敏感自然群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嚴重干擾任何本地居民或遷移魚類或野生動物物種的移動,或已建立的本地居民或遷移野生動物走廊,或阻礙本地野生動物保育場所的使用。
確定一個項目是否可能對環境產生重大影響需要相關領導機構盡可能根據科學和事實數據進行仔細判斷。
CEQA 還需要進行累積影響分析。確定一個項目的增量影響與其他項目的影響相結合是否具有累積顯著性。如果分析發現某個特定專案的增量影響非常顯著,那麼專案開發商就有責任減輕其累積影響的部分。
該指南的目標是幫助領導機構和風能開發商進行研究,以滿足 CEQA 以及州和聯邦野生動物法律的要求。該指南推薦了具體的方案來獲取標準化基線信息,根據 CEQA 評估對鳥類和蝙蝠的潛在影響。對需要緩解的影響程度進行評估和判斷是領導機構的職責。該指南提供了基於科學的工具,可以向領導機構提供這些資訊。
19. 加州風能開發通常需要哪種類型的緩解/補償?
CDFW 建議風能開發商在專案規劃、施工和營運階段盡量避免並盡量減少專案對野生動物的影響。指南第四章提供了一些建議,以盡量減少擬議的風能計畫對鳥類和蝙蝠的影響。如果儘管努力減少專案仍然對鳥類和蝙蝠造成影響,則可以使用棲息地收購或增強等補償措施來減輕或抵消此類影響。
任何可能對《加州瀕危物種法》中列為受威脅或瀕危動物產生影響的獲準項目都必須「完全減輕」該計畫的影響。緩解措施可能包括建立保護地役權或恢復棲息地,以改善受計畫影響的物種的棲息地。補償性緩解的目標是彌補預期損失。例如,如果許可前研究表明,平均每年有一隻斯溫森鷹(州列為受威脅)可能會被擬議的風能項目殺死,那麼CDFW 所需的補償性緩解措施可能是獲取、保護和增強足夠的資源。覓食/築巢棲息地,每年額外生產兩隻斯溫森鷹雛鳥。
為了遵守《加州環境品質法案》,如果計畫將對野生動物產生重大影響,則需要採取可行的補償性緩解措施。即使風能計畫本身不會對鳥類或蝙蝠族群產生重大影響,也可能需要補償性緩解措施來抵消計畫對重大累積影響的貢獻。
《完全保護物種法》等嚴格責任法禁止採取(特定條件下為物種恢復而進行的科學研究和管理活動除外),並且沒有明確要求最大限度地減少或減輕影響,但也沒有明確阻止採取避免和最小化措施。該指南推薦了一個識別、評估和減輕(如有必要)所有專案影響的流程,以滿足多項法律的要求。 CDFW 打算根據鳥類和蝙蝠的生物需求,建議採取積極措施,減少和抵消受風能計畫影響的鳥類和蝙蝠物種的影響。
20. 即使實施了所有可行的避免和最小化措施,一些鳥類仍可能在風資源區被殺死,這違反了州和聯邦法律。加州魚類和野生動物部如何批准違法項目?
CDFW沒有「批准」風能計畫的權力,而是向擁有此類許可權的領導機構提供專家建議。 CDFW 提出的建議將有助於避免、最小化或補償該項目對完全受保護物種和受《候鳥條約法》(涵蓋加州大多數鳥類)保護的物種的影響。在許可過程中實施指南中建議的方法的風能開發商表現出真誠的努力,以符合這些州和聯邦野生動物保護法的意圖的方式開發和運營項目。 CDFW 致力於以合作的方式與專案倡議者合作,解決專案影響,以避免與「禁止採取」法律發生衝突。
21.為什麼《指引》建議在計畫立項並運作後對風資源區進行監測研究?監測數據有什麼用?
需要對風力渦輪機現場的運作進行監控,以評估、驗證和報告《加州環境品質法案》避免和最小化措施的合規性和有效性,並記錄對其他適用許可要求的遵守情況。這些數據用於確定許可前評估中所述的估計死亡率是否相當準確,以及為計畫實施的影響避免、最小化和緩解措施是否足夠,或者是否需要採取額外的糾正措施或補償性緩解措施。
22. 哪些情況可能需要在風資源區進行長期監測?
對於大多數項目,指南建議進行兩年的營運監控。如果新資訊顯示專案運作可能導致鳥類或蝙蝠死亡,且在許可期間未曾預料到且未得到緩解,則可能需要對專案生命週期進行定期(例如每五年)長期監測專案的。只有當許可條件不包括充分減輕意外死亡的機制時,才會觸發長期監測。這種監測將收集訊息,以製定避免影響、盡量減少影響和減輕影響的措施,並驗證這些措施是否能有效減少死亡人數。在評估潛在的意外影響時要考慮的因素包括由於棲息地條件的變化或可能影響碰撞風險的遷徙和運動模式的變化而導致鳥類和蝙蝠對某一地點的使用發生變化。
23、《指引》何時修訂?
該指南反映了有關風力渦輪機與鳥類和蝙蝠相互作用的當前知識狀況。正在進行和未來的研究以及應用指南中建議的實際經驗將完善、擴展和改變這些知識。隨著新的研究結果和指南使用者的回饋表明需要進行更改,能源委員會和 CDFW 將更新和修訂該文件的部分內容。有興趣的各方將有機會參與更新和修訂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