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擁有者
弗農有限責任公司
案卷編號
25-SPPE-01
容量
99 MW
地點
加州弗農
科技
備用發電系統
項目狀態
正在審查中
項目類型
小型發電廠豁免
項目簡介

弗農備用發電設施 (VBGF) 將由總共四十 (40) 台柴油發電機組成,當弗農公共事業公司 (VPU) 的電力無法供古德曼能源園區資料中心 (GEP) 使用時,這些發電機將專門用於提供高達 99 兆瓦 (MW) 的備用應急發電區資料中心 (GEP)。 GEP 將由位於加州弗農市弗農大道與索托街交叉口北面和東面的兩座資料中心大樓(1 號樓和 2 號樓)組成。 1 號樓的地址為東弗農大道 3163 號,2 號樓的地址為東弗農大道 3049 號。  

VBGF 不會與電力傳輸網進行電氣連接。 VPU 將透過 GEP 站點上由 VPU 擁有和營運的新開關站 (VPU 開關站) 為 GEP 供電。 GEP 將包括一個專案變電站,由專案申請人 GIC Vernon(專案變電站)擁有和營運。 此項目變電站將位於 VPU 開關站旁。 三十八 (38) 台發電機的每台容量為 3 兆瓦,將為 GEP 關鍵營運提供電力需求備用電源。兩 (2) 台發電機的每台容量為 1 兆瓦,用於在緊急停電期間為每個資料中心建築提供一般辦公負載以及建築和生命安全服務(房屋發電機)。  

小型發電廠豁免

CEC 擁有對加州擬建的所有 50 兆瓦 (MW) 火力發電廠以及更大的相關設施進行認證的專屬權力。小型發電廠豁免 (SPPE) 流程允許擁有 50 至 100 MW 設施的申請人獲得 CEC 管轄權的豁免,並繼續獲得當地許可,而不需要 CEC 認證。如果 CEC 發現擬議設施不會對環境或能源資源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則可以給予豁免。根據《加州環境品質法案》(CEQA),《公共資源法》第 25519(c) 條指定 CEC 為所有尋求 SPPE 的設施的「牽頭機構」。在授予 SPPE 時,CEC 並不是專案建造和營運所需的最終批准。相反,如果 CEC 授予 SPPE,負責的地方土地使用部門和其他機構(例如當地空氣管理區)將根據各自的許可程序對項目承擔管轄權,並作為“責任機構”進行任何其他必要的環境審查。 ”根據CE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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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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