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擁有者
- 再生風能有限責任公司
- 案卷編號
- 25-OPT-01
- 容量
- 90.7兆瓦,362.8兆瓦時
- 地點
- 加州阿拉米達縣
- 科技
- 電池儲存系統
- 項目狀態
- 正在審查中
- 項目類型
- 選擇加入
Reclaimed Wind, LLC(申請人)提議建造、擁有和營運 90.7 兆瓦(在互連點)的 Viracocha Hill 電池儲能係統 (BESS) 專案(專案)。計畫地點位於阿拉米達縣東部的阿爾塔蒙特山口風能資源區。該項目位於一塊 443 英畝的土地上(APN 99B-7300-1-5),佔地 17 英畝,其中包括一個約 14 英畝的 BESS 場,其中將包括一個 362.8 兆瓦時 (MWh) 的 BESS 設施、堆放區、變電站和蓄水池。隨著項目的推進,這些特徵的確切設計和位置將得到完善。此外,該項目還包括改善一條 0.3 英里長的通道、一條 0.15 英畝的道路,以及一條連接拉爾夫變電站的約 1,325 英尺長的發電機聯絡線。如果無法擴建拉爾夫變電站,則可以在現有變電站附近開發一個新的開關站或線路分接站。
選擇加入認證
在 30 年 2022 月 205 日簽署議會法案 (AB) 50 之前,CEC 的發電廠許可管轄範圍僅限於 205 兆瓦 (MW) 或更大的火力發電廠。為了加速該州向再生能源的過渡,並在過渡期間和極端氣候變遷驅動的事件期間保持電力系統的可靠性,經 AB 209 修改的 AB 50 擴大了可由 CEC 認證的設施類型。此「選擇加入」認證流程適用於 200 兆瓦或以上的太陽能光電和陸地風能發電廠、250 兆瓦時 (MWh) 或以上的儲能設施、從這些設施到第一點的輸電線路。互連,以及製造或組裝清潔能源或儲存技術或其組件的設施,資本投資至少為50 億美元。此外,不使用化石燃料或核燃料的205兆瓦或以上火力發電廠可以選擇選擇加入流程,而不是CEC的認證申請流程。 AB XNUMX 授權 CEC 接受這些設施的申請,並為 CEC 的審查和決策提供新的簡化流程。 CEC 是《加州環境品質法案》規定的“牽頭機構”,需要為選擇加入 CEC 管轄範圍的任何設施準備一份環境影響報告。除例外情況外,CEC 為符合條件的設施頒發的證書可代替任何州、地方或地區機構或聯邦機構在聯邦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要求的任何許可證、證書或類似文件,並且在聯邦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取代任何州、地方或地區機構或聯邦機構的任何適用法規、條例或法規。 CEC 在選擇加入認證計畫下的權力不會取代加州土地委員會要求租賃和收取租賃收入(如果適用)的權力,或加州海岸委員會、舊金山灣保護和發展委員會、州水資源控制委員會或適用的地區水質控制委員會,或者,如果是生產設施,則為適用的當地空氣品質管理區或有毒物質控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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