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卷編號
- 06-AFC-09
- 容量
- 660 MW
- 地點
- 科盧薩縣
- 科技
- 聯合循環
- 項目狀態
- 運行(天然氣)
- 項目類型
- 認證申請
科盧薩發電廠(CGS) 位於科盧薩縣非建制部分,距離麥克斯韋社區以北約6 英里,佔地100 英畝,是從佔地4,800 英畝的霍爾特豪斯牧場(Holthouse Ranch) 租賃的,位於麥克斯韋社區以北約14 英里威廉斯 (Williams),距離 4 號州際公路以西 5 英里。
CGS 是標稱 660 兆瓦的天然氣乾冷聯合循環發電設施,由兩台通用電氣 (GE) 電力系統框架 7FA 燃氣渦輪發電機組成,配備專為天然氣設計的乾燥、低氮氧化物燃燒室。其中包括兩台多壓熱回收蒸汽發生器(HRSG),配有管道燃燒器和選擇性催化還原系統(與氨水一起使用),並配備氧化催化劑以控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和一氧化碳排放,一台蒸汽渦輪發電機系統配備多單元風冷式冷凝器及相關輔助系統和設備,以及一台 1,000 千瓦的備用柴油發電機,用於在維護和停機期間延長公用設施停電時間。
此專案的用水由 Glenn-Colusa 灌溉區 (GCID) 透過位於專案場地以西的 Tehama-Colusa 運河 (TCC) 提供。 CGS 採用零液體排放廢水系統,從燃氣渦輪發電機的蒸發冷卻器中回收水,以便在工廠內重複使用,剩餘的鹽則進行濃縮,以便場外處置。該設施的空氣排放採用最佳可用控制技術以及從科盧薩縣空氣污染控制區獲得的空氣污染信用來控制。
該設施與附近太平洋天然氣和電力公司 (PG&E) 擁有的現有電力基礎設施相連。電力開關站和輸電設施可將發電廠的輸出輸送至 PG&E 現有的 Cottonwood 至位於工程現場以東約 230 英尺處的 Vaca-Dixon 1,800 kV 輸電走廊。
2014 年 202974 月,加州能源委員會批准了一項認證後修正案 (TN 0.86),建造一條從 GCID 擁有的 Glen Colusa 運河到 CGS 的約 2014 英里長的備用供水管道。當TCC中的水不足時,備用供水管將分配給CGS的GCID水輸送給CGS。根據 XNUMX 年 XNUMX 月批准的緊急修正案請願書的批准,備用供水管道消除了用卡車將水運送到現場的需要。
- 批准空氣品質認證條件修改的命令,TN 52443,07 年 16 月 2009 日, 第 09-0715-02 號命令,委員會批准修改一般設備佈置,取消柴油緊急發電機,用電動消防泵取代柴油消防泵,取消輔助鍋爐,搬遷天然氣計量站,納入天然氣水浴加熱器系統和添加濕表面空氣冷卻器。
- 關於批准安裝新型澄清池的決定通知,TN 201431,12/13/2013,工作人員批准拆除現有的 Lamella 澄清器,該澄清器是 水過濾過程的一部分。
- 關於批准備用發電機升壓變壓器現場存放的決定通知,TN 201878,03 年 14 月 2014 日,工作人員批准儲存備用三相 265 MVA 現場發電機升壓變壓器,以供將來用作替換設備。
- 批准修改請願書的命令,以允許專案水臨時用卡車運送至現場,不在案卷中,第 14-0422-05 號命令,委員會批准臨時用卡車向工程現場供水,直至建造新的備用供水管道。
- 關於決定批准建造永久備用供水管道的通知, TN 202974, 08/22/2014, 工作人員批准 沿通路修建新的永久性地下管道,直接從 Glen Colusa 灌溉區的 Glen Colusa 運河取水。
- 批准安裝翅片風扇冷卻器和擴展渦輪機甲板格柵的修改請求, TN 204312, 04/22/2015,工作人員批准了兩項單獨的請願書,要求安裝翅片風扇冷卻器來冷卻餘熱鍋爐廢水;並擴大汽輪機周圍的甲板格柵面積。
- 批准空氣品質認證條件修訂申請的命令,TN 207036,12/15/2015,第15-1209-03 號命令,委員會批准修改空氣品質認證條件,以符合科盧薩縣空氣污染控制區(區)於1 月頒發的聯邦第五章運營許可證2014 年 XNUMX 月。
- 關於批准ACC軟啟動新增倉庫及電氣設備的決定通知,TN 214076,10/17/2016,工作人員批准添加新倉庫並添加電氣設備,以允許逐漸增加風冷冷凝器馬達的負載。
- 關於批准安裝旋轉進水篩網控制藻類繁殖的決定通知,TN 217513,05/09/2017,工作人員批准安裝旋轉進水篩網以控制 Tehama Colusa 運河進水口的藻類繁殖,並在 TCC 泵上安裝相關設備。
- 關於批准增設永久樓梯的決定通知書, TN 217920,06/07/2017,工作人員批准添加永久性樓梯以進入風冷冷凝器的兩個冷凝水回流泵。
注意:上述非超文本項目需要向合規項目經理索取,並附上文檔 TN 編號(如果上面已提供)。
發電廠認證和豁免流程
CEC 擁有對加州擬建的所有 50 兆瓦 (MW) 火力發電廠以及更大的相關設施進行認證的專屬權力。 認證申請 (AFC) 流程是根據《加州環境質量法案》(CEQA) 進行的認證監管計劃。 作為一個經過認證的監管計劃,CEC 不會在 AFC 程序中準備環境影響報告 (EIR),而是準備與 EIR 功能等效的環境評估文件。 在聯邦法律允許的範圍內,CEC 頒發的證書可代替任何州、地方或地區機構或聯邦機構另行要求的任何許可證、證書或類似文件,並在聯邦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取代任何州、地方或地區機構或聯邦機構的任何適用法規、條例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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