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編號
01-AFC-24
容量
500 MW
地點
圣迭戈縣
科技
聯合循環
項目狀態
運行(天然氣)
項目類型
認證申請
項目簡介

帕洛瑪能源中心(PEC)位於聖地牙哥縣埃斯孔迪多市葡萄園大道與企業街交叉口西南側的埃斯孔迪多研究與技術中心工業園區內。工程地點約 600 英尺,位於 15 號州際公路以西、78 號國道以南。

該500兆瓦設施包括兩台配備乾式低燃燒器和蒸發入口空氣冷卻器的燃氣渦輪發電機、兩台配備管道燃燒器的熱回收蒸汽發生器、選擇性催化劑還原和氧化催化劑排放控制系統、一台蒸汽渦輪機發電機以及相關輔助系統和設備。該項目還包括一個 230 kV 開關站,該開關站與緊鄰工程現場的聖地牙哥天然氣和電力 (SDG&E) 公司輸電線路互連。該發電廠的燃料是透過 SDG&E 燃氣系統輸送的天然氣。現有的 SDG&E 天然氣管道緊鄰工程現場,具有足夠的能力為該專案提供服務。

13 年 2017 月 222106 日,加州能源委員會批准了一項認證後修正案 (TN XNUMX),允許使用現場收集的消防栓沖洗水和雨水來增加冷卻水塔補給水。

注意:上述非超文本項目需要向合規項目經理索取,並附上文檔 TN 編號(如果上面已提供)。

發電廠認證和豁免流程

CEC 擁有對加州擬建的所有 50 兆瓦 (MW) 火力發電廠以及更大的相關設施進行認證的專屬權力。 認證申請 (AFC) 流程是根據《加州環境質量法案》(CEQA) 進行的認證監管計劃。 作為一個經過認證的監管計劃,CEC 不會在 AFC 程序中準備環境影響報告 (EIR),而是準備與 EIR 功能等效的環境評估文件。 在聯邦法律允許的範圍內,CEC 頒發的證書可代替任何州、地方或地區機構或聯邦機構另行要求的任何許可證、證書或類似文件,並在聯邦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取代任何州、地方或地區機構或聯邦機構的任何適用法規、條例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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