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卷編號
- 07-AFC-09
- 容量
- 200 MW
- 地點
- 奧蘭治縣
- 科技
- 簡單循環
- 項目狀態
- 運行(天然氣)
- 項目類型
- 認證申請
Canyon 發電廠 (CPP) 位於阿納海姆市中心東北 3.25 英里處,東 Miraloma 大道 3071 號。
CPP 是一座標稱 200 兆瓦簡單循環調峰發電廠,由四台天然氣 LM6000 PC SPRINT 燃氣渦輪發電機 (CTG) 和相關基礎設施組成。每台 CTG 均配備機械入口空氣冷卻器,可提供額外的快速啟動調峰發電能力,以支援當地需求並滿足資源充足性要求。
其他設備包括升壓變壓器、電氣開關站、廢氣排放控制設備、氨水儲槽、儲水槽和地下公用設施管線。
11 年2015 月203935 日,加州能源委員會批准了一項認證後修正案(TN 10),以修訂認證空氣品質條件,以增加四台渦輪機中每台渦輪機的允許使用量,修改用於證明符合PM的排放因子XNUMX排放限值,並降低黑啟動引擎的允許運轉時間。
- 批准修改認證條件 AQ-2 申請的命令,TN 67168,09 年 17 月 2012 日,命令編號 12-0912-05,委員會批准將認證條件 AQ-2 中設定的一氧化碳 (CO) 啟動限值從 6.3 磅/小時 (lb/hr) 提高到11.6 磅/小時。
- 批准修改空氣品質認證條件申請的命令,TN 203935,03 年 23 月 2015 日,訂單號 15-0311-04,委員會批准增加渦輪機的使用、修改排放係數並縮短黑啟動引擎的運行時間。
注意:上述非超文本項目需要向合規項目經理索取,並附上文檔 TN 編號(如果上面已提供)。
發電廠認證和豁免流程
CEC 擁有對加州擬建的所有 50 兆瓦 (MW) 火力發電廠以及更大的相關設施進行認證的專屬權力。 認證申請 (AFC) 流程是根據《加州環境質量法案》(CEQA) 進行的認證監管計劃。 作為一個經過認證的監管計劃,CEC 不會在 AFC 程序中準備環境影響報告 (EIR),而是準備與 EIR 功能等效的環境評估文件。 在聯邦法律允許的範圍內,CEC 頒發的證書可代替任何州、地方或地區機構或聯邦機構另行要求的任何許可證、證書或類似文件,並在聯邦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取代任何州、地方或地區機構或聯邦機構的任何適用法規、條例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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