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卷編號
- 06-AFC-05
- 容量
- 400 MW
- 地點
- 弗雷斯諾縣
- 科技
- 簡單循環
- 項目狀態
- 運行(天然氣)
- 項目類型
- 認證申請
帕諾什能源中心 (PEC) 位於弗雷斯諾縣西部,毗鄰帕諾什山,位於西帕諾什路 2 號州際公路以東約 5 英里處。
PEC 是一座 400 兆瓦 (MW) 天然氣簡單循環發電設施,由四台通用電氣 LMS100 燃氣渦輪發電機 (CTG) 和相關設備組成。每台 CTG 都配備了向燃燒器注水以減少氮氧化物的產生、選擇性催化還原系統(注入 19% 氨水以進一步減少氮氧化物排放)以及氧化催化劑以減少一氧化碳。
輔助設備包括帶蒸發冷卻器的進氣霧化器、升壓變壓器、壓縮空氣系統、控制櫃、氨水儲槽、天然氣燃料系統、水處理系統、儲水罐、廢水系統和現場雨水排放系統。使用深井注入系統處理製程廢水。
與 PEC 相關的場外改善包括西帕諾什路以南通往廠址的 400 英尺鋪裝道路、2,400 英尺長的天然氣管道、通往帕諾什變電站的 300 英尺輸電線路以及太平洋天然氣和電力公司擴建Panoche變電站位於現有變電站邊界以南約1.1 英畝。
- 命令批准對現有 Panoche 變電站額外改造 6.5 英畝的申請,以提高變電站的長期可靠性,TN 50672,03/26/2009,命令號 09-0325-02,委員會批准修改已批准的變電站擴建,增加 6.5 英畝。
- 批准修改安裝三個儲罐請願書的命令,TN 203889,03/15/2016,命令號 15-0311-05,委員會批准安裝三個儲罐,容量從 250,000 加侖到 500,000 加侖,在運營期間當廢水淨產量超過注入量時臨時儲存廢水井容量。
注意:上述非超文本項目需要向合規項目經理索取,並附上文檔 TN 編號(如果上面已提供)。
發電廠認證和豁免流程
CEC 擁有對加州擬建的所有 50 兆瓦 (MW) 火力發電廠以及更大的相關設施進行認證的專屬權力。 認證申請 (AFC) 流程是根據《加州環境質量法案》(CEQA) 進行的認證監管計劃。 作為一個經過認證的監管計劃,CEC 不會在 AFC 程序中準備環境影響報告 (EIR),而是準備與 EIR 功能等效的環境評估文件。 在聯邦法律允許的範圍內,CEC 頒發的證書可代替任何州、地方或地區機構或聯邦機構另行要求的任何許可證、證書或類似文件,並在聯邦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取代任何州、地方或地區機構或聯邦機構的任何適用法規、條例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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