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卷編號
- 81-AFC-03
- 容量
- 110 MW
- 地點
- 索諾瑪縣
- 科技
- 汽輪機
- 項目狀態
- 運行(地熱)
- 項目類型
- 認證申請
北加州電力局 (NCPA) 2 號地熱發電廠 (NCPA-2) 位於索諾瑪縣安德森斯普林斯鎮附近,位於間歇泉已知地熱資源區 (KGRA) 的聯邦政府所有土地上。聯邦土地由土地管理局和礦產管理局管理。
NCPA-2 目前是一座 55 兆瓦 (MW) 地熱發電設施,由一台 55 兆瓦渦輪發電機組成;多室、雙流、機械引風冷卻水塔;輸電開關站,毗鄰渦輪發電機組,包含 13.8 kV 至 230 kV 升壓變壓器;以及硫化氫(H2S)消除系統。初級處理將透過 Stretford 系統進行,其中 H2S 從排出氣流中被淨化,並被催化氧化成元素硫。 NCPA 將使用過氧化氫二次 H2S 減量系統,進一步將排放量減少到可接受的水平。
NCPA-2 最初設計和營運為 110 兆瓦設施,由兩台蒸汽渦輪機機組(3 號和 4 號機組)組成。然而,由於目前蒸汽場退化,蒸汽僅夠運轉一台55兆瓦汽輪機。 4 號機組進行了改造,以接受減少的新蒸汽條件。 2010年3月,2014號機組進入非運轉狀態,未與開關站或電網進行實體連接。 2年,NCPA-3拆除了與55號機組相關的冷卻水塔。該設施目前的發電量僅為XNUMX兆瓦。
目前,NCPA-2正在測試現有消防系統,包括缺陷的火災偵測警報系統,並計劃對現有消防系統進行功能變更。
- 核准修訂空氣品質判定合規條件第 2 號的命令, 不在案卷中,01 年 18 月 1989 日,命令編號 89-0118-01b,委員會批准 允許在 26 年 1988 月 XNUMX 日北索諾瑪縣空氣污染控制區協議協議的條件下運作。
- 注意到 批准更換現有過氧化氫罐的決定, TN 206722,11 年 20 月 2015 日,工作人員批准 以類似尺寸的碳鋼儲槽取代 NCPA 13,000 現有的 2 加侖過氧化氫儲槽。
- 關於批准新建硫磺加工大樓及轉讓現有設備的決定通知,TN 221943,12 年 12 月 2017 日,工作人員批准 取代並降低硫加工大樓的高度,該大樓是該工廠斯特雷特福德硫化氫 (H2S) 減排系統的一部分。
注意:上述非超文本項目需要向合規項目經理索取,並附上文檔 TN 編號(如果上面已提供)。
發電廠認證和豁免流程
CEC 擁有對加州擬建的所有 50 兆瓦 (MW) 火力發電廠以及更大的相關設施進行認證的專屬權力。 認證申請 (AFC) 流程是根據《加州環境質量法案》(CEQA) 進行的認證監管計劃。 作為一個經過認證的監管計劃,CEC 不會在 AFC 程序中準備環境影響報告 (EIR),而是準備與 EIR 功能等效的環境評估文件。 在聯邦法律允許的範圍內,CEC 頒發的證書可代替任何州、地方或地區機構或聯邦機構另行要求的任何許可證、證書或類似文件,並在聯邦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取代任何州、地方或地區機構或聯邦機構的任何適用法規、條例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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