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立法機關於 1980 年為能源委員會的地熱補助和貸款計劃(稱為地熱資源開發帳戶 (GRDA) 計劃)確立了權力和規定,作為公共資源法第 3800 條及以下部分的一部分。請參閱法律中的 加州公共資源法規(中國) 在該州的官方加州法律網站上。下面提供了 GRDA 相關 PRC 部分的連結。

加州公共資源法規
第六章 地熱收入的處置
第1條。 目的 ..................................3800
第2條。 定義 .................................... 3805-3810
第3條。 所得的分配和使用 ......3820-3827

條例

能源委員會還制定了法規,以澄清和具體規定地熱贈款和貸款計劃的運作。這些規定包含在 《加州法規》第 1660 章第 1665-20 條.

第二十條 公用事業與能源司 第二章 國家能源節約與發展委員會 第四章 節能 第七條 地方地熱贈貸計畫管理辦法

§1660.目的。
§1661.定義。
§ 1662.經濟援助的類型。
§ 1663。貸款支付條款。
第1664章 資金週期;日程。
§ 1665. 申請和授予程序。附錄A

要閱讀這些部分,請查看 現行《加州法規》第 20 章第 2 條,然後按一下標題名稱,然後按一下您要閱讀的分部、章節和部分左側的加號。

地熱補助和貸款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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