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會計與 Power Content Label

2024 年太平洋海岸聯盟將:

  • 使用顏色編碼和圓餅圖來區分兩種電力來源的超級類別:再生能源和零碳資源與化石燃料和未指定的電力
  • 採用更新的全州燃料組合,反映所有零售組合的平均燃料組合,而不是加州全系統發電量
  • 將與地熱資源相關的溫室氣體 (GHG) 排放排除在 PCL 之外
  • 由能源委員會製作,供零售供應商與其客戶共享,而不是最初由零售供應商透過範本提交給能源委員會
  • 不再要求公共機構管理委員會單獨提供證明,他們只需證明其提交的年度報告的真實性

2025 年及以後的 PCL 將:

  • 將燃料組合超級類別更新為再生能源和零碳資源,或化石燃料
  • 顯示來自再生能源和零碳資源或化石燃料的未指定電力的百分比
  • 新增「總計」類別,反映零售供應商損耗調整負載的燃料結構和溫室氣體排放強度,其中包括所有零售銷售、其他電力終端用途以及輸配電損耗
  • 更新州平均燃料結構和溫室氣體強度,以反映向 PSD 程序報告的損耗調整負荷數據的平均值

這是一個污染率,用於衡量從特定發電資源或資源組合中產生一兆瓦時(MWh)電力所排放到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品質。

合格的可再生資源是指根據 加州再生能源組合標準(RPS)計劃符合條件的再生能源包括生物質和沼氣、地熱能、符合條件的水力發電、太陽能、風能以及 RPS 計劃未來可能認可的其他資源。

再生能源證書 (REC) 是與使用符合資格的再生能源資源發電相關的證明證書。零售電力供應商買賣 REC 是為了遵守再生能源配額制 (RPS) 計劃,也是為了自願目的。根據電力供應服務 (PSD) 計劃,被歸類為符合條件的可再生能源資源必須包含相關的 REC。

這些是買賣時不附帶任何電力的再生能源證書 (REC)。雖然它們可以用來滿足某些再生能源配額制 (RPS) 的要求,但由於它們與電力採購無關,因此不會被計入電力組合的燃料結構或溫室氣體排放強度。相反,公共電力公司 (PCL) 將非捆綁式 REC 單獨揭露為零售銷售額的百分比。

未指定電力是指無法​​透過任何可審計的合約追蹤或同等方式追溯到特定發電源的電力。

對於2020-2024年的電力排放限制 (PCL),電力部門 (PSD) 計劃將所有未指定電力的預設排放強度設定為944磅(0.428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兆瓦時。該排放狀況與天然氣發電機類似,反映了加州空氣資源委員會 (CARB) 根據《強制性溫室氣體報告條例》(MRR) 為未指定進口能源設定的排放強度。

從 2025 年 PCL 開始,能源委員會將根據三個數據點的兆瓦時和排放量計算未指定電力的溫室氣體強度:

  • 州內天然氣發電未被零售供應商視為指定採購。
  • 未指定的進口。
  • 供應過剩,即零售供應商採購的電力超過其年度損益調整負荷,從而產生過剩發電量。

所有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總和除以這三個類別的所有兆瓦時的總和將確定未指定電力的年排放因子。

固定型產品是一類特殊的電力進口,主要用於再生能源配額制 (RPS) 合規,其中可再生能源證書 (REC) 與進口替代電力相符。在電力供應局 (PSD) 計劃的燃料組合核算中,固定型產品被視為符合條件的可再生能源,並根據 REC 來源的燃料類型進行分類。在電力供應局 (PSD) 計劃的溫室氣體核算中,這些產品的排放量與進口替代電力有關。這種分割核算方法反映了其他州計劃(例如 RPS 和加州空氣資源委員會 (CARB) 的最低排放標準 (MRR))在燃料類型和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實踐方面的歷史差異。

如果零售供應商是根據 1 年 2019 月 XNUMX 日之前簽訂的購買協議採購的,則他們可以將與符合條件的固定成型產品相關的溫室氣體排放排除在 PCL 之外。這項規定為在零售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規則制定之前簽訂固定成型合約的零售供應商提供了誠信減免。

根據加州空氣資源委員會 (CARB) 的「總量管制與交易」計劃,生物源二氧化碳和地熱排放均不承擔合規義務,這意味著加州並未將其作為脫碳目標。能源委員會選擇將這些排放排除在標籤之外,以便更好地協調PCL與受「總量管制與交易」計畫約束的排放,並體現生物源和地熱資源在加州氣候戰略中發揮的獨特作用。

然而,生物源和地熱源排放的排除僅限於電力清單 (PCL) 上顯示的溫室氣體排放強度。與零售供應商電力採購相關的所有溫室氣體排放資訊(包括來自生物源和地熱源的排放)將在零售供應商的年度報告中報告,並在能源委員會的網站上公佈。

PSD 計劃與 RPS 計劃的目的不同。 RPS 計劃追蹤 REC 在多年合規期內的退役情況,而 PSD 計劃則提供零售供應商為零售客戶提供電力來源的年度概況。這兩個計劃的另一個區別是,PSD 不允許非捆綁式 REC 納入燃料組合,即使這些產品可能符合 RPS 合規要求。

每小時會計

SB 1158 法案規定每小時報告的生效日期為 1 年 2028 月 2027 日。 1 日曆年的資料應於 2028 年 XNUMX 月 XNUMX 日前提交給 PSD 計畫。

所有擁有超過 60,000 名客戶和 1000 吉瓦時 (GWh) 的零售供應商都必須報告每小時數據。

《公共事業法典》第 398.6(l) 條允許能源委員會修改或調整客戶數量不超過 60,000 萬戶或負載量低於 1000 吉瓦時的實體的每小時報告要求。能源委員會已允許這些零售供應商使用每小時資源生產概況報告估算數據。

公共事業法典 398.6(j)(1-2) 完全免除了公有事業單位和年負荷低於 700 吉瓦時(三年平均值)的農村電力合作社報告每小時數據的義務。

不會。 PCL 的資訊將繼續使用年度數據。 SB 1158 為某些實體設立了額外的、單獨的每小時報告要求。

不會,每小時資料不會被拆分成不同的組合。相反,零售供應商將按小時報告其所有終端用戶的總採購量和負載。

經損耗調整的負載是指零售供應商提供零售電力服務所需的總電量,包括其輸配電損耗。根據電力供應計劃 (PSD),用於零售銷售的總電量包括零售供應商的自用電量以及服務零售消費者的其他終端用電。

零售供應商將能夠使用能源委員會提供的範本來按照他們的偏好順序堆疊資源。

如果零售供應商沒有購買足夠的指定資源來滿足其每小時損耗調整負荷,則覆蓋其損耗調整負載所需的剩餘發電量將被報告為未指定電力。

能源委員會將根據三個數據點的兆瓦時和排放量計算每小時未指定電力的溫室氣體強度:

  • 州內天然氣發電未被零售供應商視為指定採購。
  • 未指定的進口。
  • 供應過剩,即零售供應商採購的電力超過其每小時損耗調整負載而產生的過剩發電量。

所有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總和除以這三個類別的所有兆瓦時的總和將確定每小時未指定的電力排放因子。

避免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衡量的是零售供應商過剩供應的零碳或低碳電力。這些過剩電力並未滿足採購方零售供應商的每小時負荷,但這些電力確實滿足了加州電網中某個區域的負載。如果零售供應商每小時過剩供應量減少了每小時未指定電力相關排放量,則該供應商可獲得避免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然而,SB 1158 規定,避免的排放量必須單獨揭露,並且不能計入零售供應商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或排放強度。

根據此方法,儲能資源不被視為單獨的指定資源。相反,儲能資源將被視為通用的、匯總的資源。儲能充電會增加零售供應商的每小時負荷;這意味著零售供應商必須採購額外的指定或非指定資源(並申報相關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以滿足儲能充電所帶來的額外負載。在計入往返儲能損耗後,儲能放電會減少滿足每小時負載所需的資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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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Dprogram@energy.ca.gov
916-653-6222

加州能源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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