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議會法案(AB)1002(Wright,第932章,2000年法規)頒布,要求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CPUC)對加州消耗的天然氣徵收附加費。該附加費資助了各種能源效率計劃和公共利益研究與開發,以使天然氣納稅人受益。 AB 1002 也要求 CPUC 指定一個實體來管理 AB 1002 的研究部分。2004 年,CPUC 發布了第 04-08-010 號決定,指定加州能源委員會 (CEC) 為研究基金管理機構。
2020-21 財政年度天然氣研究與開發計畫擬議預算計畫描述了 CEC 在能源效率、再生能源和先進發電、天然氣基礎設施安全和完整性、能源相關環境研究和運輸方面擬議的天然氣研究措施。這些措施支持國家的能源政策和目標,其中一些措施直接使弱勢社區受益。
2020-21財政年度擬議的研究經費為24萬美元,預算計劃涵蓋1年2020月30日至2021年XNUMX月XNUMX日。預算計劃聽取了加州利益相關者、研究機構、設備製造商和政府合作夥伴的意見。
CEC 工作人員對與 CPUC 就擬議研究計劃進行的協調表示讚賞。為了支持這些計劃的成功推進,CEC 工作人員請求 CPUC 支援提供對所需公用事業基礎設施資料的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