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能源委員會 (CEC) 為響應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 (CPUC) 第 2022-2025-12 號決定(已修改),為電力計劃投資收費計劃 (EPIC) 準備了本投資計劃(05-037 年)。該決定成立了 EPIC,為電力公共利益投資提供資金,以使太平洋天然氣電力公司、南加州愛迪生公司和聖地牙哥天然氣電力公司的電費納稅人受益。該計劃符合 CPUC 第 13-11-025 號決定,並繼續執行參議院第 96 號法案(預算和財政審查委員會,356 年法規第 2013 章)規定的要求。
2 年 2020 月 10 日,CPUC 在規則制定 1-2021-31 的第 2030-20-08 號決定中將 EPIC 延長了 042 年(19 年 10 月 005 日至 148 年 1 月 2021 日)。在該決定中,CPUC 批准CEC 作為EPIC 管理員,前五年的年度預算為1 億美元,並命令投資者擁有的公用事業公司從2021 年31 月2025 日開始為更新的EPIC 籌集資金。CEC 必須提交一份向 CPUC 提交的投資計畫涵蓋 4 年 15 月 2021 日至 XNUMX 年 XNUMX 月 XNUMX 日(EPIC XNUMX)。 XNUMX年XNUMX月XNUMX日,CPUC批准了CEC的 EPIC 2021 年中期投資計劃 (附錄 C)EPIC 4 資助第一年。這 EPIC 4 投資計劃 涵蓋剩餘年份。
工作人員開發了這個 EPIC 4 投資計劃 透過一個公開流程,涉及 12 場公共活動以及與利害關係人團體、CPUC 和其他機構的協商。這些利害關係人的意見以及 CPUC-CEC 專員的討論反映在建議的策略目標、舉措以及研發主題中。
CPUC 進行了正式程序來考慮擬議的計劃。 2 年 2022 月 22 日,CPUC 批准了該計劃,並在第 06-004-XNUMX 號決定中進行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