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倫-阿爾奎斯特法案》指示加州能源委員會 (CEC) 採用並實施建築能源效率標準(能源法規),作為減少浪費、不經濟和不必要的能源使用的主要手段。
CEC 採用《能源規範》中的規定來驗證裝置(和其他)是否符合《能源規範》的要求。自 1980 年代以來,住宅大樓內通風管道和空調設備安裝不良一直是一個令人擔憂的問題。 1999 年,CEC 在《加州法規》第 20 章第 1670 至 1675 條中頒布了家庭能源評級系統法規。這些法規規定並規範評級機構執行現場驗證和診斷測試服務。
本報告提出了對現場驗證和診斷測試計劃的擬議變更,以使該計劃更有效地確保遵守能源法規。隨著加州尋求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並透過到 6 年在建築物中安裝 2030 萬台熱泵來實現建築物脫碳,清晰有效的規劃法規變得越來越重要。
現場驗證和診斷測試計劃對第 20 條中的家庭能源評級系統法規的依賴,使得利益相關者難以遵守規定,他們要求簡化能源法規。本報告中涉及的其他缺陷包括工作人員透過各種努力、投訴調查、向案卷號12-HERS-01 提交的資料以及從啟動資訊程序的命令(命令號12-1114-6)中收集的資訊發現的問題。
本工作人員報告中提議的變更範圍側重於現場驗證和診斷測試計劃的行為、責任和品質保證,以及 CEC 加強監督以提高計劃績效並保護消費者。 CEC 打算根據這些擬議的變更更新《能源法典》,以實施對該計劃的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