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 年,議會法案 (AB) 1002(賴特,932 年法規第 2000 章)頒布,要求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 (CPUC) 對加州消耗的天然氣徵收附加費。這筆附加費資助了各種能源效率計劃和公共利益研究與開發,以使天然氣納稅人受益。 AB 1002 也要求 CPUC 指定一個實體來管理 AB 1002 的研究部分。2004 年,CPUC 發布了第 04-08-010 號決定,指定加州能源委員會 (CEC) 為研究基金管理機構。
本天然氣研究和開發預算計畫描述了 CEC 提議的 2024-25 財政年度天然氣研究和開發計畫。擬議的研究和開發與天然氣退役、天然氣系統安全、再生能源發電和建築脫碳等主題一致。這些措施支持國家能源政策和目標,其中幾項措施直接使資源不足的社區受益。 2024-25 財政年度擬議的研究經費為 24 萬美元,另加 4,620,719 美元的補充資金。該預算計劃涵蓋1年2024月30日至2025年XNUMX月XNUMX日。該預算計劃受益於弱勢社區諮詢小組、CPUC和其他機構協調代表的意見以及公共研討會,以及收到的有關CEC天然氣相關的其他意見努力。
CEC 工作人員感謝與 CPUC 就擬議研究計劃進行的協調,以及 CPUC 為獲取所需公用事業基礎設施數據而提供的持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