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討論了參議院第 423 號法案(《斯特恩》,243 年法令第 2021 章)中的一項要求。該要求規定,加州能源委員會應與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加州獨立系統營運商和加州空氣資源委員會協商,向立法機構提交一份對支持加州清潔、可靠和有彈性的電網的新興零碳資源的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