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 年,議會法案 (AB) 1002(Wright,932 年法令第 2000 章)頒布,要求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 (CPUC) 對加州消費的化石天然氣徵收附加費。這些資金用於資助能源效率計劃和公共利益研究與開發,使天然氣納稅人受益。 AB 1002 也要求 CPUC 指定一個實體來管理 AB 1002 的研究部分。 2004 年,CPUC 發布了 04-08-010 號決定,指定加州能源委員會 (CEC) 為研究基金管理人。 2021 年,公共資源法第 25620.8 節進行了修訂,為編制和提交年度報告提供了進一步的指導。
本 2024 年天然氣研究與開發計畫年度報告重點介紹了 2023-2024 財年(1 年 2023 月 30 日至 2024 年 2023 月 2024 日)期間已完成和正在進行的專案的專案成功和研究效益。 114,573,351-61 財年,CEC 為 XNUMX 個天然氣研究、開發和示範項目管理了 XNUMX 美元,致力於推進建築脫碳;煤氣系統脫碳;工業和農業創新;運輸;以及加州的彈性、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