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 年,加州立法機構頒布了議會法案 (AB) 1002(Wright,932 年法令第 2000 章),要求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 (CPUC) 對加州境內消費的天然氣徵收附加費。這些資金用於資助能源效率計劃和公共利益研究與開發,使天然氣納稅人受益。 AB 1002 也要求 CPUC 指定一個實體來管理 AB 1002 的研究部分。 2004 年,CPUC 發布了 04-08-010 號決定,指定加州能源委員會 (CEC) 為研究基金管理人。
本天然氣研究與開發預算計畫描述了 CEC 提出的 2025-2026 財政年度天然氣研究與開發計畫。擬議的研究和開發計劃與天然氣系統退役和建築脫碳的主題一致。這些措施支持國家能源政策和目標,其中一些措施直接惠及資源不足的社區。 2025-2026 財政年度擬議研究經費為 24 萬美元。該預算計劃涵蓋 1 年 2025 月 30 日至 2026 年 XNUMX 月 XNUMX 日。預算計劃的製定得益於弱勢社區諮詢小組代表、投資者擁有的公用事業的天然氣研究和開發計劃管理人員、CPUC 機構間協調和公共研討會的意見,以及有關 CEC 天然氣相關工作的其他意見。
CEC 工作人員感謝與 CPUC 就擬議研究計劃進行的協調,以及 CPUC 為獲取所需公用事業基礎設施數據而提供的持續支持。